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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3:39:43
法院强制执行要拍卖唯一住房,怎么办。有什么别的说法。法院强制执行要拍卖唯一住房,怎么办。有什么别的说法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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