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3:34:51
企业破产后,企业法人资格存续,需要执行行政处罚,如果处罚款的,罚款属于债务,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