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4:06:00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如下:1、当事人的陈述。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直接证据的特点如下:1、与案件证明关系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基本依据,是看其对于案件主要事实的客观联系形式和证明作用的强弱。2、收集审查较为困难,在侦查办案中,直接证据的数量少,来源窄,收集较为困难,在一些案件甚至根本无法取得。3、具有易假失真的特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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