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3:29:12
1、重整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文本。(2)申请重整的原因及根据。(3)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业务状况。(4)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状况。(5)关于重整的意见。(6)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请资格。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2、法院在接到公司重整的申请书后,在裁定之前,可先采取以下措施。(1)冻结公司财产。(2)限制公司业务。(3)限制公司行使债权或履行债务。(4)中止公司破产、和解或强制执行等程序。(5)禁止股票转让和发放债券。(6)停止有关管理人员的调动,冻结有关人员财产。3、法院在裁定以前应调查核实公司的业务财产。若核准公司的重整申请书,则裁决公司可以重整。重整裁决作出后,法院需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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