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23:43:3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等级评定。劳动功能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劳动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可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伤残分为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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