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23:5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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