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23:55:22
如果被告人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身份主体自然没有问题。而被告人如属于相关司法解释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则要重点看。1、被告人所在机关、组织的性质,是国家机关还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2、被告人在上述机关或组织中是否从事公务,也就是与其职权相关的对公共事务的监督管理等活动。针对上述两个方面,辩护律师要从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原单位所属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其职务的说明、关于被告人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文件、记录、被告人任职文件等材料中发现问题,有时侦查人员并不一定将上述材料收集全面,那么律师可以亲自调查,直接契入关键问题,确定是否作无罪辩护。一、有关玩忽职守责任认定及责任大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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