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12:55
不捕决定书也应送达被害人。随着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探索的日益推进,需要更加重视审查逮捕环节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应当为被害人参与其中提供保障,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案件,将决定通知被害人,有利于不服处理决定的被害人及时向法院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具有侦査职能的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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