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27:12
法律分析:而对于第三类情形,如果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旧法施行期间,并一直连续或者持续到新法施行之后,笔者认为既不属于《纪要》规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前”的情形,也不存在新旧法的选择适用问题,而应当适用新法作出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