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03:57
1.当事人可以缺席,但是法院不能拒绝裁判,是及时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法律手段。人民法院对无故不到庭或者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故意拖延诉讼,藐视国家法律,及时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法律手段也是促使案件当事人积极参加庭审,充分行使权利的重要措施。2.保护到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原告到庭而被告不到庭,不能因为被告不出庭而拖延审判。3.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司法权威。缺席审判的效力和对席审判的效力一样,与对席审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告向法院起诉即启动司法程序,被告理应应诉,但是被告到不到庭即放弃了自己法庭辩论的权利,一般法庭也不会把被告强制拘传到庭。当然,被告对自己的诉讼权利享有处分权,有权不到庭参加诉讼,但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被告一定要积极应诉,防止财产可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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