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38:05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不一定发放立案通知书的,但是如果不立案,会发放不予立案通知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3.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4.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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