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30:39
依照《侵权责任法》,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形式》。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依据该条规定,学校如对寄宿在学校的学生提供的卧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则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即对于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形式》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学校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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