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35:13
学校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同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将由打人的同学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后,可以向打人的同学进行追偿。一、关于幼儿园事故侵权责任怎么确定。幼儿园事故发生后一般采取过错推定的方式来确定学校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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