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34:57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5)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2)典当行章程。(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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