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29:42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时限为。1、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2、24小时内;(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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