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38:29
省级大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审核、申报、结题等各项工作。如果项目未能结题,负责人可能会面临责任追究、资助款项不能得到核发等后果。具体而言,负责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资助款项浪费的,应当退还;违规使用经费的,应当追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个人严重失职失责,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等。此外,《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包括: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结题验收或未取得结题资格的项目,按照“缺席不合格”处理;对于未完成结题审核或结题审核存在问题的项目,将暂停资助,待整改后重新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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