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25:23
一、民法典的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哪些规定。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承机关时,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机关法人资格的取得】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二、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有哪些。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