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28:24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所制作的书面决定,属于司法文书的一种。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都必须经检察院的批准。所以制定逮捕决定书的主体只能是检察院,并且逮捕决定书必须是自主的经过审核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之后,才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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