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5:59:02
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提交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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