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06:08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涉及公共数据的获取、存储、使用、开放和共享等方面。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即依法、公开、合理、高效、安全、可靠,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主体、对象、目标、原则、范围、分类以及使用条件等规定。其中,公共数据的获取、存储、使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共享需要遵循非隐私性原则和公益性原则,并有利于促进信息化、创新发展和公共服务;公共数据的保护需要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泄露、篡改、损毁等情况的发生。办法还明确了公共数据管理的责任和流程,包括公共数据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流程和标准以及公众对于公共数据的使用和反馈渠道等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