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02:12
恩施市中小学校长教师违纪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是教育部门为规范校园秩序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的一项制度。该办法针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可能涉及的违纪和违规行为,共设置了10个事项。这些事项分别是教育教学活动违纪、学生安全事故责任、虚报冒领、超标准配备办公室用房、超标准配备津贴补贴、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私自招升学生、徇私舞弊。如校长或教师涉及以上行为,将依据该办法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职务、辞退或开除。该办法的实施可有效维护校园秩序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鼓励其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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