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06:56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所属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税务、统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装饰装修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城市规划、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抗震、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鼓励采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装饰装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建商品住宅提供装饰装修的成品房和选单式装饰装修的精品房交付使用,提倡逐步减少毛坯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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