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33:51
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情形及程序,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毁灭证据、打击报复等。逮捕程序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共同执行,依法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决定逮捕需按法定程序办事,对特定人群需经人民代表大会许可,外国人需按法律规定办理。法律分析;一、有哪些情形检察院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1、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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