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39:49
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定额补偿生育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流产术、引产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二)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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