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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6:54:21
房屋买卖合同和安置房转让协议书是房屋交易中的两个重要文件。买卖合同应包括当事人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权利担保,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安置房转让协议书应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位置、面积、价款、交付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两个文件应包含上述重要条款。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的话,还应包括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房屋属性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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