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7:03:15
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各级及县级以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包括。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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