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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7:16:45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 近年来,城市近郊农民要求收回原已出卖的房屋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增多。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审判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本文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进行探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1.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为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是同村村民的情况。2.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3.合同大都已履行,但多未办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从诉因看,多源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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