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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7:25: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为楼市调控致使购房人失去购房资格或者购买能力的,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拿回定金。定金交了还能退吗;1、定金可不可以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定金退还可按以下情节处理。(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双方约定可以退还定金。(2)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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