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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8:00:38
违法。在朋友圈发放电子烟广告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微信个人帐号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均属违规行为。违禁品包括但不限于:烟、电子烟、催情迷药、低俗色情、外挂、代孕、个人隐私信息、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等。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公民在大众传播媒介发放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全面清理短视频、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微信团队安全提醒。请广大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帐号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不要利用平台功能发布违禁品信息,也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欺诈活动。同时,也提醒大家警惕网络欺诈,重视微信反欺诈安全提示,拒绝“天上掉馅饼”的诱惑,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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