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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3:34:51
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吴学占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山东“辱母案”二审宣判,于欢防卫过当判五年。2016年4月14日,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致4人受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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