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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2:27:04
[案情]。1999年12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唐闸工人文化宫举办了一场“平民歌唱家胡某德个人独唱音乐会”。高级摄影师黄某斌受文化宫主任之托,在现场进行了摄影,但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未作出明确约定。31日,《南通日报》对胡某德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同时配发了黄某斌投稿的一组反映胡艺术生涯的照片,主题照是黄某斌所拍摄胡在音乐会上引吭高歌的形象。2000年1月上旬,南通百乐渔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乐渔都)决定在其开业两周年之际举办胡某德个人演唱会,为宣传需要,要求胡某德提供一些资料。胡遂从南通日报社送给其作留念之用的一组照片中,挑选了几张交给百乐渔都,其中一张就是前述的“主题照”。胡某德未告知照片的作者是谁,百乐渔都也未询问。整个演唱会历时6天。照片之原件在演唱会结束后由胡某德收存[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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