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2:31:39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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