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1:11:07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或者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一、有独生子女证退休工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