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1:11:53
关于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问题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人民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侵权的人民和侵权的工作人员所在的人们为赔偿义务机关。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违法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有机关、机关、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上述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都有权作出拘留决定。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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