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0:37:35
法律分析。多回路供电户,按规定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0.38/0.22KV自建标准:220元/KVA。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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