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0:39:38
未成年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期间受到人身侵害,学校等教育机构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也并不是只要发生校园侵权案件则教育机构就需要承担责任,怎样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都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具体来说,校园侵权如何归责。一、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一)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不负监护义务。(1)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公办的,也包括私立的。(2)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不包括在内。(3)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期间为教育机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和不离校的休息时间。(4)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场所为整个校园,例如校舍、教室、操场等。违反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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