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1:14:21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所需材料如下: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时间规定如下:1、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2、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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