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1:17:10
流动人口登记是对已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人口,在其暂时居留地、旅居地或换乘交通工具的站场所进行的登记。根据流动人口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登记方式。(1)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外地暂住,到达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向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人口登记。(2)对途经本地区又需换乘交通工具的过境人口,应视其具体情况与需要,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处,进行不定期的流动人口调查与登记。(3)国外旅游者从进入国境到离开国境,由有关接待的机关、团体和居留的旅社进行登记。(4)其他流动人口、视具体情况采用适当方式进行登记、如收容登记、拘留登记等。法律依据;《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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