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8 12:08:09
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执行。在进行赔偿计算时依据的是江西省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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