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8 03:11:37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申诉人增加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仲裁请求的,案件处理费按不同的请求分别计算收取。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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