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8 11:51:41
律师解答。公安机关接到未年人失踪的报警,应当进行调查,积极查找失踪未失年人。当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失踪未成年人有被侵害可能的,应当立为拐卖妇女儿童刑事案件侦查,查明无犯罪事实后应及时撤销案件。【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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