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7 20:42:46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七十一条;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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