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7 20:43:01
关于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经济特区的范围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主要税收优惠 1、对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减按15%的税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设在经济特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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