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7 21:36:53
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在合同争议仲裁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先行调解原则。3、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原则。4、一次裁决原则;5、仲裁原则;仲裁机构及仲裁人员;根据《仲裁法》第十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国内合同争议的,下同)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根据该法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一、仲裁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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