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45:13
住宅购房者可拒收房的情况包括:未取得相关证书、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三个月、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配套环境、未经买家认可的结构改变、实际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道路不畅通或无测绘数据。法律分析;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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