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45:14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以下证件可以拒绝收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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