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46:53
《公司法》对股东间股权转让作出规定,要求经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权时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未答复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股权。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按出资比例行使。另外,发起人和公司高层在特定时期内有股权转让。法律分析;一、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五百三十一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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