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26:40
法律分析:可以。因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所以当然应该全额返还给劳动者。但是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而又没有法定的解除情形就离开,属于违法,用人单位有权起诉该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承担相关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