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2:38:16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维护自己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探视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中止探视权,在情形消失前不让探视孩子。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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