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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9 03:48:42
法律分析: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实际就是法系国家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亲权是父母基于其特定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权利和义务(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此称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从现代国外立法看,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保护教养权、住所决定权、监督权、子女返还请求权等)。(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子女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必须指出,亲权不包括亲权人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扶养与继承的权利义务。因此,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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